详情请扫码关注上海浦道咨询公众号 一、政策依据:
1、《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 (沪经信规[2015)101号)
2、《上海市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》(沪经信规范[2018] 1号)
二、管理部门: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三、优惠政策:
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安排使用。专项支持资金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入的10%。
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,其中重点项目采取一次核定支持金额、分次拨付的方式,项目计划下达后,拨付专项支持资金总额的50%,项目验收合格后,再行拨付尾款;一般项目采取一次核定支持金额、验收后一次性拨付专项支持资金的方式。
四、申报条件:
(一)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;
(二)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;
(三)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;
(四)技术改造项目未纳入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(修正)》和《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》中“限制类”和“淘汰类”目录,其中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还须符合《2019年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》。
项目方案合理可行,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;
(五)项目总投入2000万元以上,其中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总投入1亿元以上。 项目总投入包括用于项目的建筑工程、安装工程、设备器具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软件、专利、试验、检测、智能化集成、研发外包服务等其他投入,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不低于60%;
(六)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备案(核准),环保等方面的前期建设手续已经落实,资金到位,已经开工建设。
五、申报时间: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知为准。(常年申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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